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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出零花钱 牵手去助学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21

一个特殊的爱心团体,南山区学府小学一(5)班的学生和他们的家长。
 

关爱基金会秘书长伍少华
 

 
牵手行动助学基金爱心榜。

1月16日上午,深圳市关爱基金会办公室充满小朋友们的欢声笑语,这是一个特殊的爱心团体,来自南山区学府小学一(5)班的学生,由父母陪同,将自己通过做家务挣来的零花钱捐出来,设立了一个牵手行动助学基金。这个基金也成为了深圳市关爱基金会的第一个以团体冠名的基金。

今年1月1日,学府小学一(5)班的39名家长带着孩子亲赴陆丰了解贫困学生的家庭生活现状,并签订了集资帮助陆丰15名家庭贫困但成绩优异的学生的“牵手”计划。39名学生每人每月出资50元,每3个人资助一个学生,持续6年,一直到毕业。

“我们的孩子都生活在优越的条件下,吃穿用相互攀比严重。我们想通过了解贫困地区学生的生活现状,让孩子知道还有很多像他们一样的伙伴生活还很困难。”该班家委会会长罗女士说,家长们希望能够让孩子从小建立同理心,学会关爱他人、帮助他人,所以当她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得到了很多家长的支持。“现在班上有48名学生,已经有38个家庭参与进来了。”她告诉记者,会继续坚持下去,发动更多的家长加入。

该班家委会成员罗莉红说:“孩子从粤西回来后,我能明显感觉到他的改变,勤快了很多。”据悉,每名学生拿出的50元并不是直接向家长索要,而是学生们在家里帮父母做家务所得的“工钱”,或者是累积“笑脸”获得的物质奖励。比如按时起床、自己穿好衣服上学、按时完成当天作业就可得两个“笑脸”。罗莉红告诉记者,许多家长反映孩子变化很明显。

该班班长陈学美告诉记者,“以前我也会帮妈妈做家务,妈妈也会给我零花钱,但我总是很快就把钱花掉了,不是买文具就是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元旦和妈妈还有同学去粤西看了几个小朋友,发现我有的东西,他们好像都没有,我愿意把钱分给他们一半,妈妈给我10元,我愿意把5元分给他们。”

目前,该班级已经将第一年的资助金2万多元筹备完毕,交由关爱基金会打理。

□对话

此前,关爱基金都是企业、个人或家庭冠名,学府小学一(5)班牵手行动助学基金成为首个团体冠名的关爱基金。受此启发,深圳市关爱基金会已在着手制订《团体冠名基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了解团体冠名基金,记者专访了基金会秘书长伍少华。

将个人公益捐款“常态化”

晶报:以前关爱基金都是企业、个人或家庭冠名,牵手行动助学基金则是以团体冠名,它与以前的个人冠名基金有什么不一样呢?

伍少华:上个星期,这个班的家委会找到我们,告知了他们在元旦去到粤西助学,并签订了“牵手”计划,希望能够设立一个基金会,让资助能够持续。我们当时听了,觉得这个想法不错,于是便开始着手制订《团体冠名基金管理办法》,并在接下来持续探索,让更多的团体也能像这个班级一样可以通过小捐助来表达自己的爱心。

晶报:那么管理方法上有没有什么不同呢?

伍少华:其实团体冠名基金的管理方法也跟个人冠名基金一样。去年11月18日,为更好地搭建爱心捐赠平台,鼓励和方便个人或家庭的公益慈善捐助,关爱基金会启动个人(家庭)冠名基金项目。此基金是指以参与支持公益慈善事业为目的,由个人、家庭捐赠基金,在关爱基金会设立的专款专用并按照关爱基金会试行管理办法管理的基金。普通市民只要捐赠1万元,就可以获得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公益慈善基金,此基金的使用充分尊重爱心人士的意愿选择帮助的对象,由关爱基金会统一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扶贫济困、灾害救助、突发事件救援、公益金百万行、社区公益活动等其他公益慈善项目。到目前为止,共有20多名爱心人士慕名而来,成立了21个个人(家庭)冠名基金,并募得了20多万元。

晶报:基金会如何管理冠名基金他们自己募得的善款?

伍少华:个人(家庭)冠名基金虽然资金量不大,但是公开透明仍然是最基本的要求。事实上,资助公益慈善项目的选择权其实在设立者手中,个人或者家庭可以在深圳市关爱行动、关爱基金会捐助公益慈善项目和对象中选择,也可以与关爱基金会共同商定资助项目,由关爱基金会统一组织实施。

其实管理个人冠名基金的成本并不大也不繁琐。近日,深圳龙岗区一名广西籍保安员跪在路面上沿街乞讨,为给脑瘫儿子筹救命钱,被媒体报道,19位爱心人士中的一位看到这篇报道后,打电话到关爱基金会要求把名下的2000元划给这名可怜的爸爸,因为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能够掌握救助对象的信息,当日就把钱打到这个爸爸的账户当中了。“我们的工作其实基本上和财务一样,只要我们一划账,就可以替基金设立者完成慈善行为,并会及时给设立者反馈信息。”

这种爱心基金的筹款方式只是为了将个人公益捐款“常态化”,免得善款只是在大灾大难时才去筹集,才发挥作用,这也方便了一些热衷慈善的人士,因为他们设立基金后,只要一个电话就可以帮助想要帮助的人,不像以前要去慈善机构专门跑一遍,或者去直接寻找救助对象。

晶报:公益组织是否也能设立团体冠名基金?

伍少华:如果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或公益组织,也能在基金会设立团体冠名基金,但不得以冠名基金名义对外募款。目前我们还在探索阶段,希望能够完善团体冠名基金的管理方法,让更多团体能够通过我们这个平台来实现公益梦想。

晶报记者 李妍琦 实习生 许璟梓 马静仪/文 赖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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